第366章 炒黄金(4 / 5)
等人也关心问题,他们可是知道,陈光良在三十年代初,就有‘上海滩标金大王’的美誉,更有沪市最大的‘投机者’影响力。
何善衡笑道:“他的本事再大,没有奥门这个根据地,就很难从香港进出口黄金,所以这是我们粤人的地盘,他如何能斗得过我们。对了,潮汕帮也在从奥门进口黄金,他们是一股很不错的力量,我已经联络盘古银行的陈弼臣、廖创兴银行的廖宝珊等潮汕帮,准备联合起来,哄抬金价,诱沪市人落入圈套,然后趁高套现。仅此一招,我们就处于不败之地。”
何添点点头,说道:“沪人人地生疏,不谙行情,倒是我们粤人的一个好机会。战后,香港来个陈光良,让我们粤商黯然失色,也该我们扳回一城了。”
“对”
陈光良的实力,让很多人都感到很惊叹——航运、贸易、金融、地产、工业、电影等产业,几乎每一个行业都是华资巨无霸。
哈同的养子之二——大卫·乔治·哈同和罗弼·维多·哈同,兄弟俩来到香港后,也很快发现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奥妙。
大卫·乔治·哈同对弟弟说道:“维多,我觉得我们应该转移部分资产来香港,但金钱如果不投资,就会贬值。所以,我认为我们应该来香港炒黄金。”
罗弼·维多·哈同疑问道:“炒黄金?我觉得投资地产更稳当。”
“nonono,你想想要是国民政府失败了,那香港会稳定吗?”
“应该不会稳定”
“所以说,地产是搬不走的,但黄金却可以搬走。所以很多华人都会需要更多的黄金,届时黄金将涨得更高。所以我已经在开始在香港囤积黄金,以后我们再售出,兑换成美元和英镑,届时说不定我们还能回欧洲做个贵族当当。”
罗弼·维多·哈同眼前一亮,当即说道:“好,我们就在香港炒黄金。”
此时的哈同案,历经16年时间,终于在去年达成和解。
具体分配方案是:
将遗产中尚存的金银珠宝估价后,88%分给大卫·乔治·哈同和罗弼·维多·哈同,12%分给罗氏兄弟;
大卫·乔治·哈同分得土地260多市亩,占总数的58.3%,房屋15万多平方米,占总数的48.2%(包括除罗弼·维多·哈同以外的其他外籍养子女分配数在内);
罗弼·维多·哈同分得土地60余市亩,占总数的13.3%,房屋5万多平方米,占总数的13.7%;
罗友兰等分得土地70余市亩,占总数的17%,房屋6万平方米,占总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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